2021-08-08
澳門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12日舉行,19組參選人當中,有6組共21名反對派參選人被指不符合擁護澳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遭當局褫奪參選資格,引起各界高度關注。是次「DQ」風波,其實是澳門仿傚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加強落實「愛國者治澳」的舉措,取消每名參選人的資格均有充足理據,目的是確保社會長期繁榮穩定,不讓前年香港的亂局在澳門重演。
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本月十二日召開記者會,指為審核所有參選人的被選資格制定了七大準則,包括須維護中國《憲法》及澳門《基本法》、須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須尊重《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政治體制、須尊重《憲法》及《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權限、不得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滲透特區權力機關、不得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及安全的行為,以及不得對以上六項行為的實施給予實質支持、協助或提供便利。根據七大「愛國者」準則,六組共二十一名立法會參選人因未能符合被取消資格,各人被「DQ」的具體原因亦相當充分,例如從蘇嘉豪歷年的行徑便可見一斑。
資料顯示,一七年當選立法會議員的蘇嘉豪,昔日入讀台灣大學政治系期間,與任教的「六四事件」北京學運領袖王丹關係深厚,他於一四年五月發動上萬人參與「反離補運動」示威,逼使澳門政府緊急撤回相關法案後,王丹在其社交專頁留言透露與蘇的關係:「面對共同的敵人──中共,我們唯有縱橫聯合,號角呼應,集結最大的力量,方能與之奮力一搏,並取得最後的勝利!」蘇及後前往台北,王丹親自接風洗塵。
另外,蘇嘉豪於一三年及一四年前往台灣,參加公民力量主辦的「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該課程「老師」包括前台灣領導人李登輝、「疆獨」分子熱比婭和香港反對派「大佬」、支聯會前主席何俊仁等,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更提供費用,涉嫌進行「顏色革命」培訓。及至前年香港爆發反修例示威浪潮,蘇更公開表示「港澳同心」、「撤案止血」和「唇亡齒寒」,被質疑企圖影響澳門社會的穩定,故此他被「DQ」是毋容置疑。
事實上,港澳《基本法》在制度設計之初,就已把權力架構的「愛國」屬性作為首要、核心的標准,參選人須是「愛國者」並非新穎說法,只因香港前年的「黑暴」,令當局要強調「愛國者」參政。
回顧前年香港的「修例風波」,當刻暴力示威不斷發生,襲警、毆打不同政見市民、縱火及破壞公物和商店的事件不斷發生,加上有大量假新聞、假消息傳播,導致「反中亂港」分子紛紛在同年年底的區議會選舉中勝出,但這些區議員不但荒廢地區民生事務,更肆意利用議會阻撓政府施政和無理辱罵官員,完全失去了理性,暴露了香港選舉制度未能確保「愛國者治港」,其後香港完善了選舉制度,包括引入宣誓制度,即將要求所有區議員宣誓效忠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逼使大批「反中亂港」議員辭職,亦有大批議員因擔憂將來未符合「愛國愛港」原則被「DQ」及遭追討上百萬元津貼而請辭,導致近期議事堂逐漸重回正軌,社會亦日趨穩定,而澳門當局為防範出現香港的亂局,故此加強落實「愛國者治澳」,取消不符合有關標準人士的參選資格,可說是合法、合情、合理之舉。
平心而論,「愛國者治澳」是理所當然,擁護國家、支持澳門特區政府亦是市民的責任,很難想像一個國家或地區會讓「叛國者」、「賣國者」參與管治,更難想像外國政府會容許反對派煽動甚至採取行動企圖推翻國家政權,所以是次當局「DQ」一些參選人是必要之舉,亦是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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